立即咨詢
聯系我們
為進一步促進穩外貿、穩外資,推動外經貿高質量發展,根據四川省商務廳、四川省財政廳《關于2021年度中央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重點工作的通知》(川商財〔2021〕85號)及省財政廳下達《關于提前下達2021年中央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預算的通知》(川財建〔2021〕13號)精神,特制定《2021年度中央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指南》(詳見附件)。請按申報指南和以下相關要求認真做好申報和審核工作。
01
申報時間
申報項目(申報系統和紙質材料)的時間為12月1日至12月10日。
02
項目執行時間
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間
03
申報要求
申報單位按照申報指南的要求向企業所在地的區(市)縣商務主管部門報送紙質的項目申報材料一式兩份。具體要求以申報指南為準。
04
服務貿易支持條款
提升公共服務能力(支持加強公共服務平臺建設,提升服務水平)
重點服務進口貼息
鼓勵承接國際服務外包業務
1. 國際資質認證;
2. 服務外包人才培訓補助;
3. 企業開展研發、數字化轉型活動
技術出口貼息
05
申報通知鏈接
http://sww.chengdu.gov.cn/cdswh/gsgg/2021-12/01/content_9e191b67309e4b0d80b52785aee4f29e.shtml
最新公告
More +
最新政策